本工具可协助您简单试算自己的履历或资格是否达到了高级人才(高度专门职)的认定标准(70分或80分以上)。首先,请根据您的活动内容在“イ”、“ロ”、“ハ”中选择一项。
高级学术研究活动“イ”:大学教授或研究人员等,从事研究、教育工作的人士。
高级专业·技术活动“ロ”:工程师或专业技术人员等,发挥知识、技术优势的人士。
高级经营·管理活动“ハ”:企业经营者或管理人员等,从事事业经营的人士。
高度专业人才积分计算表
本工具依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”高度专业人才积分计算表”(令和5年4月1日起)制作,仅供参考试算。
积分达到70分及以上,即可满足高度专业人才签证的申请基准。勾选各项目后,合计积分将自动计算。
合计积分
0 分
未达70分
学历(注1)
0 分
(注1)以最终学历为准(例如,同时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情况下,为30分)。
(注2)无论学位组合如何,均须提交可证明专业方向不同的材料(如学位证书无法证明,则须提交成绩证明书)。
(注2)无论学位组合如何,均须提交可证明专业方向不同的材料(如学位证书无法证明,则须提交成绩证明书)。
职历从事研究、研究指导或教育相关工作的实务经验
0 分
年收入请对照申请时的年龄区分
0 分
请选择年收入区间(行)与年龄区分(列)的交叉单元格。”-”表示不适用。
| 年收入区间 | 30岁以下 | 30~34岁 | 35~39岁 | 40岁以上 | 积分 |
|---|
※ 年收入指在日本从事活动的预计年收入。年收入不足300万日元时,不予认定为高度专业人才外国人。
年龄申请时的年龄
0 分
研究业绩
0 分
※ 在专利发明、补助金研究、学术论文三项中,符合2项及以上者,计25分。
特别加分合同机关
0 分
※ Ⅰ与Ⅱ可重复计分(最高20分)。Ⅱ以选择Ⅰ为前提。
特别加分(续)
0 分
※ 日语能力Ⅰ与Ⅱ不可重复计分。
毕业于以下任意一所大学(注)
(注)允许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(注)・对象为修完”创新亚洲”项目中由JICA实施的、研修期间在1年以上的研修者。提交JICA研修修了证明书后,原则上无需再提交证明学历及职历等的材料,但如需加算②(职历)积分,则须另行提交证明材料。
・参加了利用日本大学或大学院课程开展的研修的情况下,不得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・参加了利用日本大学或大学院课程开展的研修的情况下,不得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合计积分
0 分
未达70分
学历(注1)
0 分
(注1)以最终学历为准(例如,同时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情况下,为30分)。
(注2)无论学位组合如何,均须提交可证明专业方向不同的材料(如学位证书无法证明,则须提交成绩证明书)。
(注2)无论学位组合如何,均须提交可证明专业方向不同的材料(如学位证书无法证明,则须提交成绩证明书)。
职历从事拟从事业务的实务经验
0 分
年收入(注)请对照申请时的年龄区分
0 分
请选择年收入区间(行)与年龄区分(列)的交叉单元格。”-”表示不适用。
| 年收入区间 | 30岁以下 | 30~34岁 | 35~39岁 | 40岁以上 | 积分 |
|---|
(注)年收入不足300万日元时,即使其他项目合计达到70分及以上,也不予认定为高度专业人才外国人。
年龄申请时的年龄
0 分
研究业绩
0 分
※ 符合以上任意1项及以上者,计15分(符合多项也计15分)。
资格
0 分
特别加分合同机关
0 分
特别加分(续)
0 分
※ 日语能力Ⅰ与Ⅱ不可重复计分。
毕业于以下任意一所大学(注)
(注)允许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(注)・对象为修完”创新亚洲”项目中由JICA实施的、研修期间在1年以上的研修者。提交JICA研修修了证明书后,原则上无需再提交证明学历及职历等的材料,但如需加算②(职历)积分,则须另行提交证明材料。
・参加了利用日本大学或大学院课程开展的研修的情况下,不得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・参加了利用日本大学或大学院课程开展的研修的情况下,不得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合计积分
0 分
未达70分
学历(注1)
0 分
(注1)以最终学历为准(大学本科毕业后获得经营管理类专门职学位(MBA、MOT)的情况下,为25分)。
(注2)无论学位组合如何,均须提交可证明专业方向不同的材料(如学位证书无法证明,则须提交成绩证明书)。
(注2)无论学位组合如何,均须提交可证明专业方向不同的材料(如学位证书无法证明,则须提交成绩证明书)。
职历从事事业经营或管理的实务经验
0 分
年收入(注)
0 分
(注)年收入不足300万日元时,即使其他项目合计达到70分及以上,也不予认定为高度专业人才外国人。
职务
0 分
特别加分活动机关
0 分
特别加分(续)
0 分
※ 日语能力Ⅰ与Ⅱ不可重复计分。
毕业于以下任意一所大学(注)
(注)允许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(注)・对象为修完”创新亚洲”项目中由JICA实施的、研修期间在1年以上的研修者。提交JICA研修修了证明书后,原则上无需再提交证明学历及职历等的材料,但如需加算②(职历)积分,则须另行提交证明材料。
・参加了利用日本大学或大学院课程开展的研修的情况下,不得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・参加了利用日本大学或大学院课程开展的研修的情况下,不得与⑭(毕业于日本大学或修满大学院课程)重复计分。
积分咨询・申请委托
如您对计算结果有疑问,或正在考虑申请高度专业人才签证或永住签证,
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。
※ 希望咨询或预约面谈的朋友,请填写以下信息后再点击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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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工具依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”高度专业人才积分计算表(令和5年4月1日起)”制作,仅供参考试算,不具法律效力。
※ 实际申请时,请务必确认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资料。各加分项目均需提交证明材料(疏明资料)。
※ 请确认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再使用本工具。
※ 实际申请时,请务必确认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资料。各加分项目均需提交证明材料(疏明资料)。
※ 请确认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再使用本工具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