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服务与报酬额说明

永住ビザの申請要件


本事务所对所有业务均设有明确的收费规定。关于付款方式,我们采用如下体系:委托时支付全部报酬额的50%作为「预付款(着手金)」,取得许可后支付剩余50%作为「成功报酬」,同时支付向出入国管理局缴纳的实际手续费(印纸费)。万一申请不获批准,后半部分的成功报酬(余款)将不予收取。另外,报酬额由「基本费用」加上根据客户情况而定的「选项费用」构成。由于申请人的经历及所需材料的复杂程度不同,所需工作量也有所差异,因此我们将在充分了解客户个人情况后,为其提出最优方案。

本事务所对所有业务均制定了明确的收费规定。关于付款方式,我们采用如下体系:委托时,以〔预付款〕名义收取全部报酬的50%;获得许可时,以〔成功报酬〕名义收取剩余50%及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缴纳的实际手续费(印纸税)。如万一申请未获批准,后半部分的成功报酬(尾款)将一概免收。另外,报酬金额由〔基本费用〕加上根据客户情况而定的〔附加费用〕构成。由于申请人的经历和所需材料的复杂程度不同,所需工作量也有所差异,因此我们会在详细了解您的个人情况后,为您提供最优方案。
基本费用

【按申请人持有签证(在留资格)及申请依据分类】

日本人・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120,000日元 +税
就劳类签证 140,000日元 +税
高度专门职(或高度人才积分特例) 160,000日元 +税
定居者签证 160,000日元 +税

※ 持有上述以外签证的申请人,我们将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提供个别报价。

【同住家属(含计划同住者)同时申请(每人)】

配偶者(以家庭滞在签证在留) 60,000日元 +税
配偶者(以就劳类签证在留) 80,000日元 +税
子女(非学生) 80,000日元 +税
子女(学生) 40,000日元 +税
支援内容
1
提供涵盖永住许可申请全程的咨询服务,咨询次数不限
2
根据客户情况,量身定制所需材料清单
3
提供材料收集建议及进度管理支援
4
代为准备永住许可申请文件全套
5
撰写申请理由书
此为影响审查结果的最重要文件。我们将凭借专业知识,为您撰写精准且具有说服力的材料。
6
对各类提交材料进行法律审查与核实
7
将本国文件翻译成日语(中文・英文)
附翻译者签名
8
代为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申请(取次)
原则上客户无需亲赴入管局。
9
代为回应审查官的质询函、情况说明要求及补充材料提交
10
接收结果通知并确认内容
11
通过各类社交媒体及联络方式随时提供对应
LINE / 微信 / 电子邮件 / 电话
12
代理向入管局申请信息披露
如需确认过往签证申请内容,另收3万日元代为申请信息公开。
13
提供中文・英语多语言对应
14
未获批准时的退款保障制度
如万一申请未获批准,将退还预付款的一半,或免除成功报酬的支付。
附加费用(难度・工作量加收)

存在以下情况时,将产生额外费用。另外,根据申请人持有签证的种类及申请依据,如申请人的配偶者存在相应情况,也可能成为加收对象。

法人经营者・个体经营者 35,000日元 +税
申请未获批准后再次申请(请提供过往申请材料) 45,000日元 +税
除同住家属外还有其他被抚养人 30,000日元 +税
存在未履行申报义务或过去超时劳动的情况 20,000日元 +税
曾因犯罪未被判处刑事处罚,但留有前历记录(侦查记录) 40,000日元 +税
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等(视违法程度及缴清罚款后经过时间,可能不建议立即申请) 40,000日元 +税
过去曾被判处刑事处罚(有期徒刑・禁锢・罚金等)(视刑罚程度及刑满后经过时间,可能不建议立即申请) 60,000日元 +税
有非法滞留记录或曾获得特别在留许可 60,000日元 +税
因不可抗力未能在《永久居留许可指南》所要求的期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民税,需客观证明(疏明)相关理由 40,000日元 +税
目前存在进行中的纠纷(民事诉讼・调停・当事人间协商等) 40,000日元 +税
最近1年内有转职记录,或过去数年间年收入呈下降趋势 25,000日元 +税
申请披露过去提交材料 30,000日元 +税
过去曾有虚假申请记录 40,000日元 +税
申请准备・审查期间内的在留期间更新手续 25,000日元 +税

※1 如存在上述以外的特殊情况(如频繁跳槽、年收入未达标准等),我们可能会另行提供报价。

※2 如同住家属存在品行要件方面的顾虑(违规记录等),将视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加收。

付款方式
付款方式
银行转账 / 现金 / PayPay
付款时间
委托时:预付款(报酬总额的50%) / 获得许可通知后:成功报酬(尾款50%)+ 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缴纳的实际手续费(印纸税)

下列情形不适用本退款保证制度。

  • 若出现以下情形,本事务所将不予退款或不适用退款保证:
  • 隐瞒不利事实。(包括瞒报婚史、离婚史、生育史、非法滞留、非法劳务、违反资格外活动规定等)
  • 申报内容与事实不符。(包括无论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导致的虚假申报)
  • 提交申请后发生违法犯罪行为。
  • 提交申请后出现年金或税款欠缴。(包括非特别永住者申请免缴年金的情况)
  • 提交申请后发生交通违法或人身交通事故。(无论次数多少,所有交通违章行为均在受限范围内)
  • 提交申请后加入反社会组织。
  • 提交申请后因离职、停职等原因导致收入较申请时减少。(若发生此类情况,请务必提前咨询)
  • 提交申请后发生损害社会信用的行为。
  • 在留期限到期,或更新在留期间后不满一年。
  •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由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。
  • 提交申请后未经告知擅自出国,或在不应出国的关键时期离境。
  • 不配合工作,例如不服从入国管理局的指导要求等。
  • 提交申请后发生其他导致不再符合居住要件(居留时间)的情况。
  • 过去曾获得过“在留特别许可”且目前尚不满15年的人士。
  • 选择“定制服务方案(Arrangement Plan)”签约的情况。

※当事務所は、竹ノ塚を中心に、北千住・西新井・草加・上野・新越谷などの各主要駅からのアクセスも良好。足立区、埼玉、千葉エリアにお住まい・お勤めの方、ぜひお気軽にご相談ください。